对现行分时电价政策的三点思考——从发展蓄冷空调角度评现行分时电价政策

[ 字号: ] [ 关闭 ] 2009-4-29 17:13:18 来自网络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发表评论

关键词:对现行分时电价政策的三点思考——从发展蓄冷空调角度评现行分时电价政策

我国蓄冷空调工程建设起步于90年代初,到了90年代中期,因为政府重视,推行了分时电价政策,曾出现了一个小高潮,自去年开始由于种种原因却呈现出了低潮。这种波浪形的发展趋势虽是任何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是不足为奇的,但是为了使我国蓄冷空调事业能健康地发展,尽快地走出低谷,在未来的新世纪迎接第二次高潮的到来,本人认为应利用目前处于低潮之机,从政策与技术路线两方面冷静地、认真地找找问题,探讨一下未来的发展道路。

经过近四-五年的蓄冷空调工程的方案的分析比较,本人认为前一阶段我国蓄冷空调工程建设中存在着两个全国性的普遍问题:1、电力部门在制定分时电价政策时,在指导思想上只顾本部门利益,不充分考虑建筑业主利益的倾向;在分时电价结构的时段划分上存在有不合理与不科学地方;2、目前已建、在建、拟建的蓄冷空调工程,其技术路线绝大部分仅仅考虑冰蓄冷,空调系统仍旧是常规空调方案,不敢采用低温送风技术,不能发挥冰蓄冷的高品位冷量的节能潜力,因而不能降低蓄冷空调工程的总体造价。

由于篇所限,本文仅就第一个问题对现行的分时电价政策提出三点思考意见。

一 关于制订政策的指导思想

根据美国、日本及台湾的经验,建设蓄冷空调工程可以有效地削峰填谷,均衡电网用电负荷,改善电网负载因素,有利于电网供电,可提高大容量基本负荷发电机组的利用率,可以少建或缓建新电厂,改善电力建设的投资效益[1]。因此,建设蓄冷空调工程的得利者首先是电力部门。在国处及台湾,许多的电力公司不但制定出鼓励建设蓄冷空调工程的分时电价结构与补贴政策,而且,还不惜投入巨资研究蓄冷空调技术,开发蓄冷空调产品,承建蓄冷空调示范工程。美国电力研究所(EPRI)在此领域所从事的大量工作就是典型代表。

近几年国内一些工程建设经验已经证明,装有蓄冰槽的冷冻机房总投资约为常规冷冻机房造价的1.6倍至2.0倍,而且其全年制冷供冷的蓄冰槽的冷冻机房耗电量又是常规冷冻机房耗电量的1.3倍至1.5倍。因此,建设冰蓄冷冷冻机房的建筑业主不但在技术上承担可能失败的风险,而且还要投入附加的奖金。

按照上述的“利”“害”对比关系,电力部门理应主动地为建筑业主设身处地想一想,从本部门可得到的好处中切实地划分出一部分“利益”,通过分时电价与补贴政策,偿回给建筑业主在建设蓄冷空调工程上所附加的投资与多耗电量所多付的电费,同时提供成熟的低温送风技术,降低蓄冷空调工程的总体造价,以便持久地调动建筑业主建设蓄冷空调工程的积极性。但是,遗憾的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请看以下具体表现:

1、为什么一些地区分时电价中峰谷电价差总是拉不大?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这些地区的分时电价仅仅依靠供电部门来制定。大家知道,在我国,供电部门实际上只是从电力工业局总包批发买下电,再另售卖给各种用户,供电部门自己每年均有该完成的上级规定的利税指标。由它所制定的分时电价,如果要压低低谷电电价,必然会抬高高峰时段的电价,保持其收支平衡。高峰时段电价如果提得太高,不但会使非蓄冷业主不满,而且也会遭到蓄冷空调业主的反对,因为蓄冷空调业主在高峰用电段除了制冷用电之外,其空调水泵、风机及照明用电量仍是相当大的。因此,凡是单纯领先供电部门制定的分时电价,其峰谷电价差不可能拉得很大。

2、进入90年代后,经济建设高速发展与城市商业用电的迅猛增长,使电力建设曾一度跟不上经济建设的需要。在此历史背景下,许多地区的电力部门,为了加快电力建设的速度,利用其垄断地位采用了征收“增容费”办法集资建电厂与输配线路。因为正常的电力建设费用实际上已分摊到每个月每kW的基本电价收费中去了,所以向新用户再征收“增容费”本质上是又一次让用户向电力部门一次性地缴纳电力建设费,这是极不合理的,是典型的准官方垄断办电制度的产物。前几年,一些供电部门为推动蓄冷空调工程建设,曾以减免“增容费”的办法激励房地产开发商、建筑业主搞冰蓄冷。在减免“增容费”的诱惑下,确实有一部分人“就范”了,他们虽然免掉了上百万或几百万的“增容费”,但却仍要比常规冷冻机房多花上百万或几百万的钱去购买冰蓄冷装置。全国通令取消了“增容费“后,这些人就大喊:“上当!”而那些冰蓄冷设备代理商却因此大赚一笔钱。

3、宁可建抽水蓄能电站,不愿蓄“电”于民。例如建设一个80万kW的抽水蓄能电站大概要花32亿人民币,平均每kW投资费是4000元,历时4-5年,用4kWh的电抽水,只能发3kWh的电,不包括输配损耗,其效率只有75%。如果电力部门能将其1/5的钱,即每kW800元的费用奖励建设蓄冷空调工程的业主,那不是既可少花4/5的钱,以能达到同样削峰填谷均蘅用电负荷的效果吗?

4、蓄冷空调的意义与好处在电力部门领导心目中目前也已深信不疑。目前在我国建设蓄冷空调工程的薄弱环节是储冰设备,低温大温差空气处理设备及其末端装置,控制系统均需依赖进口,导致蓄冷空调工程造价居高不下。因此,尽快研究蓄冷空调技术与开发相应产品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已得到普遍认同。但是,作为蓄冷空调的主要受益者——我国的电力部门,并没有象国外的一些同行——电力公司那样积极行动起来,制定一个总体的长远发展规划,更舍不得拿出一笔科研经费开展蓄冷空调的科研攻关与蓄冷空调设备的开发工作。

从上述四种表现不难看出,本来关系到整个电力建设长远利益的蓄冷空调政策却让供电部门单独制定;本该给予建设蓄冷空调业主的补贴费用却用即将要废除的“增容费”来“替代”;本可达到同样削峰填谷平衡电网用电负荷的手段,费钱的抽水蓄能电站可建造,而省钱的蓄冷空调工程却一分钱也不补贴……。这些做法充分说明电力部门在制定分时电价政策时,在指导思想上缺乏整体、长远考虑,不能从有效利用电力建设资金,在时空上更合理更科学地发挥现有发电输配设备能力与电能的潜力,从全国经济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制定政策。上述这些现象与问题值得电力部门深思。如果在指导思想上不加以端正,就难以期望能制定出正确的政策,当然更不要去期望蓄冷空调技术与蓄冷空调工程建设在我国得以健康的发展。

二 关于现行的分时电价政策

(一)现行的分割式三段制分时电价对蓄冷空调用户有利吗?

为削峰填谷华北京津唐电网于1994年11月1日起,在商业建筑范围内实施了分割式三段制分时电价;后来上海、济南、湖北等省市也相继实施了这样的分割式三段制分时电价政策。这种三段制划分方式把高峰时段划分为上午段(8:00-11:00)与傍晚段(18:00-23:00),而采用中央空调系统的办公楼与大型商场,其空调冷负荷高峰一般均在下午,即空调用电负荷最多的下午时间却被划入电网用电的非峰谷时段(11:00-18:00的平段)。

按照蓄冷空调对冷源的选配原则,为了充分发挥制冷机组与蓄冰槽的制冷蓄冷的容量作用与尽量冷降低冷源建设的投资,其基本原则是所选配的制冷机组制冷能力与蓄冷装置的放冷能力之和只稍大于夏季设计日的最大冷负荷(一般是下午3:00-4:00的冷负荷)。因此,在夏季最热的七月份运行蓄冷空调时,明知下午是非峰谷用电时段,为了满足空调冷负荷的需要,不但要使制冷机全部投入运行,而且还要把蓄冷装置中所储存的的大部分在此时段内释放出来,其结果带来了两个与蓄冷空调宗旨背道而驰的问题:

1,按照现行的分割式三段制时段划分,为满足七月份下午高峰冷负荷的需要,蓄冷装置所储蓄的冷量必须将其70-80%蓄冷量在非峰谷价用电时段的下午释放出来,而对真正高峰用电时段的冷负荷只提供了10-16%的蓄冷量[3]。因此,花钱很多的蓄冷装置并没有真正起到很好的转移高峰用电时段内空调用电负荷的作用。

2,从建设蓄冷空调利益来分析,原以为可以从高峰时段与低谷时段电价差中得到好处,由于其 70-80%蓄冷量必须在非峰谷用电时段释放出来,故蓄冷空调业主实际享受的只是非峰谷时段与 低谷时段电价差的优惠,实际所得的好处要大打折扣。

因此,目前一些地区所推行的分割式三段制分时电价政策,既不能真正有效转移夏季高峰用电时段内的空调用电负荷,又不能使蓄冷空调业主从其分时电价政策中充分获利,以弥补其在初投资上的附加投入与多耗电上所多缴纳的电费。

(二)现行的分割式三段制时段划分依据是什么?

这是目前一些用户经常提出的问题。为此,本人曾询问过供电局、三电办有关的负责同志,得到的回答是目前北京地区夏季用电有两个高峰,一个在上午11点钟(即:11:00-12:00),一个是在傍晚8点钟(即:20:00--21:00)。为了弄清夏季下午用电负荷与这两个高峰用电小时的峰谷差究竟有多大,以及验证这两个高峰用电出现的准确时间,本人专赴北京市供电局查抄了1997年6,7,8三个月的逐时用电负荷记录.

北京地区月平均用电负荷的昼夜峰谷差,在6,7,8三个月分别为1300,1560,1478MW,月平均用电负荷的昼夜峰谷差的相对百分比分别为35.5%,36.1%,36.2%。6,7,8三个月中最高用电日的昼夜用电负荷峰谷差分别为1721,1767,1708MW,峰谷差的相对百分比分别为39.8%,37.8%,38.9%。

为了分析下午用电负荷与高峰用电时段的用电负荷究竟有多大差别,统计结果表明6,7,8三个月的平均的上午峰值与下午的谷值分别只有153,2312,175MW,其相对比值只占4.18%,5.5%,4.3%。6,7,8三个月最高用电负荷日的上午峰值与下午谷值之差分别只有350,344,179MW,其相对百分比分别只占8.1%,7.4%,4.4%。

由此可见,按照1997年6,7,8月北京用电负荷的实际记录,把11:00-18:00时段划为非峰谷时段(即平段)是不符合市用电荷的实际情况。根据北京市用电负荷曲线不难看出,在两个高峰用电小时之间的下午用电分布,与高峰用电负荷只相差4-8%,应该采用两段制制定分时电价,把9:00-22:00定为用电时段,把22:00-9:00定为低谷用电时段才为合理与科学。

另外,在查抄北京市用电负荷记录中,我们还发现其记录是按钟点记录的,上午高峰用电小时均出现在11点,若按时表示是出现在11:00-点12:00,但按照目前华北京津唐电网的时段的划分办法11:00-12:00是属于非峰谷时段了,不是属于高峰时段。

综上所述,为了更合理更科学地制定电价,建议华北电力公司与北京市供电局从实际用电负荷着手,好好做些统计分析工作,并预测未来发展趋势更科学地划分峰谷时段,使所制定的分时电价政策,能调动建筑业主建筑蓄冷空调工种的积极性,又能真正起到转移高峰时段空调用电负荷的经济杠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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